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《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(2021—2035年)》和《“十四五”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》有关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、实施数据知识产权保护工程等工作部署,进一步推动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,支撑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,北京市知识产权局、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织编制了《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供企业参考使用。
附:《北京市企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引(试行)》
(来源: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)